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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人事科 浏览量:499 发布时间: 2019-12-24 字体: [ ]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元市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关于2019年广元市直参公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试招聘根据折合后的总成绩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见下表),公开选调考察对象与选调职务名额的比列一般为21(见下表)。

二、体检入闱的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于20191231830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市自然资源局5楼人事科,利州东路739号)报到参加当日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注意饮食卫生,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上,应保持空腹,请不要进食、进水等。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三、不按时报到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HYPERLINK "http://file.scpta.gov.cn/201049/201049113100_r_346.html"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四、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结果将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禁家属(亲友)随同。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