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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来源: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 浏览量:4001 发布时间: 2013-08-04 字体: [ ]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国土资(拍)告(201305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报经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
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拍价
(万元)
1
gy2013-24
广元市雪峰 片区雪峰大道东侧
41180.26(合61.77亩)
商服、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密度≤25%,1.0容积率≤3.0,绿地率≥30%。用地性质:住宅兼容商业,商业比例≤20%
商服40
住宅70
5000
14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2010年34号、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见拍卖文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19日前到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19日11:30时前,到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13年819日11:0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8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820日9时30分在我局拍卖大厅(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前楼三楼)举行。
七、本次拍卖地块成交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分两次付清,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1个月内首付不低于成交价款的50%,余款必须在6个月内付清。
八、特别说明: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方案的报批,同时一年内必须开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739号(广元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勇   刘晖
联系电话:0839-3268718 3267578
    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十、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一)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元市分行人民路支行
    号:115803790202
(二)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广元分行
    号:70000150900000017
(三)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广元分行营业部
账号:2309442129026419131
(四)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户行:农行广元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272101040005081
(五)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户行:邮政银行广元市分行嘉陵路支行
账号:100145304570019999
(六)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广元市分行滨河路分理处
    号:51001668637050114817
(七)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广元市利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号:88080120005730960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