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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114 发布时间: 2024-04-18 字体: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公示期限 备注
广自然资案罚〔2024〕1号 行政处罚 罚款;退还土地。 广元市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位于利州区宝轮镇三江口社区19985.08平方米国有土地;
2.对非法占地面积19985.08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19985.08平方米×100元/平方米),共处罚款199.8508万元。
2024年4月11日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正常 510800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