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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裁量阶次 |
适用条件 |
具体裁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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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从轻 |
建设用地 |
涉及土地面积2亩以下 |
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5.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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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2亩以上 |
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5倍以上6.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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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一般耕地 (非永久基本农田) |
涉及土地面积2亩以下 |
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7倍以上7.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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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2亩以上 |
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7.5倍以上8.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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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 |
涉及土地面积2亩以下 |
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8.5倍以上9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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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2亩以上 |
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9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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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违法所得的10%以上50%以下。 |
从轻 |
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下 |
不占用耕地 |
并处违法所得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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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 |
并处违法所得15%以上25%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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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违法所得40万元以上 |
不占用耕地 |
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上45%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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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 |
并处违法所得3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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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 |
从轻 |
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且未破坏种植条件 |
涉及土地面积2亩以下 |
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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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违法破坏耕地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密、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 |
从重 |
破坏种植条件 |
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下 |
并处耕地开垦费8倍以上9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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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 |
一般耕地 |
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上 |
并处耕地开垦费9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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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10亩以下 |
并处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6.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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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永久基本农田 |
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下 |
并处耕地开垦费8倍以上9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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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上 |
并处耕地开垦费9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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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 |
从轻 |
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
建设用地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下 |
处土地复垦费2倍以上2.2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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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上 |
处土地复垦费2.2倍以上2.4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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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一般耕地 (非永久基本农田)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下 |
处土地复垦费3倍以上3.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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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上 |
处土地复垦费3.5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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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下 |
处土地复垦费4倍以上4.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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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上 |
处土地复垦费4.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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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违反本条例规定,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代为完成复垦或者恢复种植条件。 |
从轻 |
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
建设用地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下 |
处土地复垦费2倍以上2.2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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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上 |
处土地复垦费2.2倍以上2.4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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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一般耕地 (非永久基本农田)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下 |
处土地复垦费3倍以上3.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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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上 |
处土地复垦费3.5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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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下 |
处土地复垦费4倍以上4.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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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复垦面积5亩以上 |
处土地复垦费4.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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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或标准占用土地;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点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未利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规定处罚。 |
从轻 |
符合规划 |
占用建设用地 |
用于非经营性项目 |
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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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经营性项目 |
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5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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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用地(非耕地)或未利用地 |
用于非经营性项目 |
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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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经营性项目 |
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5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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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一般耕地 (非永久基本农田) |
用于非经营性项目 |
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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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经营性项目 |
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5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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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不符合规划 |
占用农用地(非耕地)或未利用地 |
用于非经营性项目 |
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6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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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经营性项目 |
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7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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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一般耕地 (非永久基本农田) |
用于非经营性项目 |
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85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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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经营性项目 |
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9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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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用于非经营性项目 |
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95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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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经营性项目 |
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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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
从轻 |
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10亩以下 |
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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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50亩以上100亩以下 |
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0元以上25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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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100亩以上 |
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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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
从轻 |
涉及土地面积10亩以下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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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涉及土地面积50亩以上100亩以下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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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100亩以上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4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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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
从轻 |
建设用地 |
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下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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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上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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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一般耕地 (非永久基本农田) |
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下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0元以上35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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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上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5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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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 |
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下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400元以上45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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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上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4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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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
从轻 |
用于非经营性项目 |
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下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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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用于经营性项目 |
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下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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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面积5亩以上 |
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4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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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违法所得的10%以上30%以下。 |
从轻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违法所得15万元以下 |
并处违法所得10%以上12%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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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5万元以上 |
并处违法所得12%以上14%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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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违法所得15万元以上 |
不占用耕地 |
并处违法所得18%以上22%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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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 |
并处违法所得26%以上30%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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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 |
【行政法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
从轻 |
破坏或改变程度轻微,无明显痕迹 |
不予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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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破坏或改变程度重,难以修缮,需要更换 |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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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
从轻 |
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下 |
并处违法所得0.1倍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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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 |
违法所得8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 |
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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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2000万元以上 |
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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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七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从重 |
经责令限期正,逾期不改正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30亩以上或耕地10亩以上或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 |
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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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八条: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从重 |
经责令限期正,逾期不改正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30亩以上或耕地10亩以上或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 |
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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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从重 |
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30亩以上或耕地10亩以上或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 |
处3.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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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二条:土地复垦义务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土地复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土地复垦义务人为矿山企业的,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
从重 |
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30亩以上或耕地10亩以上或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 |
处应缴纳土地复垦费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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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关责任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从重 |
涉及土地复垦面积30亩以上或耕地10亩以上或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 |
处3.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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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基准中所称的“以下”包括本数,“以上”不包括本数,法律法规条款中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