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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部 任 前 公 示

来源:人事科 浏览量:4448 发布时间: 2022-01-20 字体: [ ]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李大波等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李大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8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现任剑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6月任现职,2012年2月任正科级。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陈华,女,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4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剑阁县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2021年1月任现职级。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昝元荣,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7月生,党校大学,现任剑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四级主任科员,2019年1月任副科级。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0839-3269825)、人事科(0839-3261244)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中共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