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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提升用电营商环境优化“获得电力”规划审批的通知

来源:规划管理科 浏览量:602 发布时间: 2021-07-15 字体: [ ]

一图读懂: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提升用电营商环境优化“获得电力”规划审批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事务中心),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国土空间规划编研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川发改能源〔2021〕153号)、《关于印发2021年广元市“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建设整改提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获得电力”规划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压减电力接入工程规划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提高电力接入工程规划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取消审批。大力压缩35kV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将电力接入工程正式受理申请后的规划审批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二、适用范围

广元市中心城区电力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事项。

三、改革措施

(一)优化方案审查流程。加强外线电力工程所涉及的电力通道建设的前期审核和协调,电力通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查、多审合一,大力压缩项目审批前技术审查时间。

(二)简化规划审批手续。对于高压接入方式下长度在500米、道路挖掘100米以内的外线工程,低压接入方式下长度在150米、道路挖掘30米以内的外线工程,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电力工程涉及的现有道路的电力通道建设,免予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前置手续,纳入直办件办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电力接入工程各项工作推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二)强化规划保障。加强配电网和农网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将配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农网发展规划纳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于新(改)建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同步规划电力通道,针对新能源、5G基站等新业态,在有条件建设的道路上开展综合管廊建设,确保新能源、5G基站等新业态接入更加便捷。

三)信息平台办理。依托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电力接入工程涉及到的规划许可事项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严格一窗受理、同步办理、并联审批。

附件: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领导小组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  日


附件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领导小组

长:孙洪方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远泽 党委委员、副局长,市规划编研中心主任

王青生 党委委员、副局长

冉子龙 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俞正军 市规划编研中心副主任

员:陈  伟    规划管理科科长

帅    行政审批科科长

平    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静    市规划编研中心建筑科科长

陈士林 市规划编研中心市政科科长

祝高明 市规划编研中心编制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