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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制表日期: 2020年1月10日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罚没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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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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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510700MB16763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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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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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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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67.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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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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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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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67.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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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 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 (1) 警告,(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 (5) 责令停产停业, (6) 吊销许可证、执照, (7) 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