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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始终把建设安全国土作为重要基础。一是严格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到各个县区,坚守全市32.79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和27.11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全市占川东北18.1%耕地保有量和18.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比重相对稳定。二是全力推进37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857亿元,建设规模50.04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35.23万亩,与去年同期相比投入资金、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数量分别增加了25.9%、25%、24.9%。三是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印发《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目前,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建设方案已初步完成,各县(区)已完成上报数据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正陆续进入“三调”经费财政财评环节。四是抓好矿产资源审批,全年依法办理采矿权各类审批业务105宗,出让采矿权5宗,实现出让收益1091万元,超目标任务118%,比去年同期出让收益增加了649.3万元,是2016年同期出让收益的8.3倍。
2.始终把建设绿色国土作为鲜明导向。一是扎实开展环保督查“回头看”,全面完成去年10个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区重叠或部分重叠整改工作,属于全省最早完成整改任务的少数市州之一。同时对苍溪县岳东镇新路页岩机砖厂、昭化区张家乡三红页岩砖厂等2个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正按要求整改。二是扎实开展地质环境调查,对全市321家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对101个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对206个矿山开展了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覆盖率100%。三是抓紧抓实生态修复,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沟通申报嘉陵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以及计划总投资11.2亿元的9个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和计划总投资5.2亿元的青川、旺苍及剑阁县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土地整理及污染修复项目,并先行对利州区杨家岩大昌沟煤矿等矿区进行恢复治理,正在积极修复交通沿线敏感矿山山体,加快岩坑裸露复绿。
3.始终把建设高效国土作为重要任务。一是抓好土地供应,2018年度市本级及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5504.99亩相比2017年计划总量增加55.24%。出台2018年市城区新的基准地价,全年拍卖出让房地产用地7宗,完成3宗旧城改造房地产用地协议出让和4宗拆迁安置房划拨供地,市本级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1亿元,创历史新高。全年召开土管会8次,审议议题126个,全市近五年供地率达89.87%,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加快土地报征和规划项目实施。2018年全面推进“相对集中,均衡报征”的土地报征方式,解决过去报征无序、年底突击报征的问题,共报征土地面积1613.4234公顷。全年共完成(广元绵阳段)复线等用地预审11个,参与北二环加油站等项目选址20余个。2018年启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33个,同比增长37.5%。全年共入库增减挂钩项目103个,规模2375.6982公顷,涉及贫困村226个、贫困户5333户和贫困人口17792人。全年移交挂钩节余指标6831.5325亩,回笼交易到位资金9亿元,已超年度目标任务资金4亿元。2018年争取年度增减挂钩实施计划指标2.8万亩,占全省的14%,创历史新高。三是全面理清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清理出2008年震后至今全市有5.3万亩批而未供土地,为下一步处置、开发利用打下基础。清理闲置土地11552.55亩,通过督促开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整改闲置土地10050.71亩,整改率87%。四是分类施策处理楼盘供地遗留问题。通过发函催收,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欠缴单位、个人自觉缴纳出让金及违约金,已收缴红星二期等6宗土地欠缴出让金5700余万元。采取冻结锁定房产,对多次催收仍不及时缴纳价款的6个单位依法提起诉讼,11月中旬已申请法院执行。江南星城等8宗遗留问题已基本解决,实现销号。五是全力保障建筑用砂石砖瓦供应。指导昭化区在紫云乡、明觉镇、射箭乡选定了砖瓦用页岩矿区,初步规划了约26平方公里的产业园区以承接市城区建筑用砖产业转移。同时对全市砂石资源供需现状和建筑用石灰岩矿规划、生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采取督促指导砂石生产企业复产达产、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建筑用砂石生产能力建设、加大资源配置工作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等手段,使我市建筑用砂生产保障能力由年初的年产200万吨增加到年末的360万吨左右,是年初保障量的180%。
4.始终把建设法治国土作为价值追求。一是严格土地矿产执法监管,开展动态巡查2391人次,发现违法行为56件,制止率100%,违法行为同比下降了61.7%。二是扎实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1674个13524.6亩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开展数据核查,立案查处违法用地33宗和违法用矿6宗,同比下降29.8%和17%,没有被部省挂牌督办案件,实现零约谈、零问责。三是全力配合成都督察局做好后续督察整改工作。目前,全市累计整改问题162个,占应整改个数的67.5%;整改土地面积3534.35亩,占应整改面积的50.29%;整改金额42.97亿元,占应整改金额的55.1%,整改总体进度57.63%。四是全面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全市共清理排查农业设施14251个,涉及土地面积16294.722亩,其中塑料大棚10931个,日光温室400个,连栋温室283个,其他2637个,各县区正抓紧分类查处整改违法违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五是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管理、土地整理项目等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共排查梳理线索209条,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5件,整治行业乱象10个。
5.始终把建设和谐国土作为必然要求。一是科学编制《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分层签订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全年发布地灾预警信号11次,开展培训361场次,应急演练1310场次,培训1.95万余人,实现预案点连续十年“零伤亡”。汛期组建了8个督导组分片区进行驻守督导,在强降雨期间现场督导巡查97次,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拉网式”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核查隐患点1651处,并一一落实了监测责任人。同时加大地灾治理项目争取和实施力度,争取到中央、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经费11827.67万元,实施大中型治理工程17处,小型治理项目42处,专职监测1596处;省、市下达的3处地质灾害治理民生工程和110户避让搬迁及生态建设扶贫工程2处工程治理和85户避让搬迁已全部竣工,完成率100%。二是抓实抓好征地拆迁,出台省内首个突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监督管理、明确划分各部门职能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后,又出台了新一轮《广元市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标准》,并首次在朝天区和青川县引入货币安置方式来征收农村住房。同时组织修订了新一轮《广元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该标准己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省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已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三是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定期定点下乡驻村帮扶,制订帮扶村“四好村”创建、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庭院经济等计划,为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提出了扎实有效的实施措施。龙台村完成年度计划中药材、枣子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新规划50亩园区已完成清杂去乱。三堆村完成了道路硬化、桥梁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三堆村和卫星村易地搬迁户主体均已完工。龙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龙台村集体经济管理公司完成枣园地中药材套种264亩,中药材长势良好,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全体贫困户已实现人均分红60余元。2018年11月,龙台村作为已退出村接受了市级脱贫成效验收,获得好评。同时,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积极与湖州、丽水、台州三个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接,并就加强国土资源东西部行业扶贫协作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