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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市汛期降雨量总体较常年偏多2成左右,主要集中在6月下旬,7月上旬和9月。青川、剑阁北部、旺苍北部、朝天、利州北部,苍溪局部区域降雨量较大,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受降雨等因素影响,我市今年汛期共发生地质灾害2起,其中旺苍县张华镇东升村二社好子平山体滑坡,由于监测预警及时、主动避让果断,实现3户7人成功避险。共收到险情报告 164处,其中新增隐患138处,威胁4455人,威胁财产10056万元。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今年全市未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实现了“零伤亡”的目标。
截止2015年12月,通过巡查和汛后核查,我市共排查出地灾隐患2330处,共威胁人口9万余人、财产28亿余元。按县区划分:其中青川县535处、剑阁县559处、旺苍县333处,苍溪县216处,利州区207处,朝天区291处,昭化区153处,经济开发区36处。按照地质灾害种类划分:
所有隐患点均落实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员,开展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2015年我市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受威胁群众防灾自救能力,全市共开展宣传培训185场次,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321场,接受宣传培训、演练群众近8万人次。
从5月1日起,全市全面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隐患巡查(排查)、预警预报、应急会商、应急处置等防灾工作制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合会商,在重大降雨天气来临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并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等形式逐级转达至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汛期市级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9次,其中:提醒级19次,蓝色5次,黄色4次,红色1次。同时协助县区做好应急处置和指导落实防灾措施。将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作为防灾工作重要举措,在强降雨期间,主动撤离隐患点受威胁群众1.7万人避灾,确保了人员安全。
强化督导检查。市局聘请了省冶金局604大队、重庆蜀通公司及省地矿局909队三家地勘单位共计18名技术人员组成广元市汛期督导组,对全市四县三区(含经济开发区)实行分片驻守督导。督导组对辖区194个乡镇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巡查、核查,同时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点监测制度以及应急通讯平台等相关问题。督导组共巡查隐患点547处,威胁2952户11336人。其中新增隐患点161处。协助建立预案185个,协助完善工作卡735张,明白卡935张。协助完善警示牌13处,在建治理工程核查17处,已完工治理工程核查22处,安置点检查3处,发送书面整改通知书3次,口头整改通知5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