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22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73号
广府函〔2016〕35号
利州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7〕1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79号)要求,结合市城区地价动态监测情况,现将调整后的2016年市城区基准地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见附件1)估价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内涵是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开发程度和容积率下各级别各用途的平均地价。
二、使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与本通知基准地价内涵一致的,只能在同级别、同用途基准地价30%内上下浮动。
三、宗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该地块同级别、同用途、同地价内涵基准地价的70%。
四、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最高年限的,按实际出让年限计算出让价款,土地还原率为商服8%、住宅7%、工业6.5%。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容积率修正系数按附件2执行。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影响因素、指标说明及修正系数按附件3执行。
七、市城区各类用地级别图及文字说明见附件4和附件5。
对于土地级别覆盖区域,文字难以描述准确的,以所附图件标示为准。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2015年基准地价的通知》(广府函〔2015〕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元市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表
2.广元市城区商服和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3.广元市城区各类各级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 表及修正系数表
4.广元市城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级别图
5.广元市城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级别范围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