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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行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构建美好人居环境,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2月24日印发了《〈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二、主要内容
《补充规定》从完善居住配套设施配建要求、优化指标计算规则、促进建筑立面协调统一、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主要内容如下:
1.提升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
通过提升物管用房配置标准,助力“好小区”建设。以后新建小区,物业有更充足的办公场地,能给业主提供更到位的服务。同时对物业用房管理提出了3条要求:不得设置临街出入口,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业主权益。
2.优化垃圾用房设置标准
明确了垃圾用房配置标准,让垃圾用房作为新建住宅项目的必要设施进行配建。同时要求垃圾用房按标准科学布局、落实卫生防护与邻避措施,避免对住户产生不利影响。切实从源头规范小区生活垃圾管理,让居住环境更整洁、更舒心。
3.鼓励设置架空层丰富小区公共活动空间
鼓励住宅首层设置架空层,并明确架空层权属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便民服务与公共活动。同时,为保证舒适的活动体验,要求架空层层高不宜低于4.5米,特殊情况下不得低于3.6米。以后架空层可以打造成为老服务区、亲子活动区、健身场地、健康驿站、邻里休闲区,为业主提供充裕的公共活动空间。
4.优化住宅项目配套商业布局形式
明确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商业原则上应独立设置,仅在用地条件受限且经充分论证后可设置底商,从源头减少商业经营对居住环境的干扰,提升小区宜居性。
5.优化配套用房计容规则
为减少企业开发成本,激励开发企业高标准建设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补齐社区服务短板,允许权属归全体业主共有、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1%的物管用房、垃圾用房等配套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6.调整屋顶设备用房计容规则
通过计容优惠激励机制,鼓励开发企业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楼顶空间,形成可供业主休闲娱乐的公共活动场地。
7.支持住宅小区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
通过计容优惠激励机制,鼓励开发企业建设开敞式风雨连廊实现小区公共空间全天候遮蔽连通,解决居民极端天气出行痛点。
8.提升住宅建筑立面品质
通过计容优惠激励机制,鼓励开发企业在设计施工阶段完成阳台一体化封闭,实现建筑立面整体协调统一,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9.提升住宅建筑房屋附属空间品质
将开敞式电梯前室、外廊、空腔、镂空四类空间纳入房屋附属空间统一管控,并允许住宅项目设置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30%的房屋附属空间,进一步规范住房户型设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居住需求。
10.明确地下室人行通道管控要求
要求住宅地下室电梯前室、楼梯间等人行出入口处,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人行通道,切实保障居民地下室通行的便捷性,满足大件家具、家电搬运的基本使用需求。
11.优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建设要求
严格落实省级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要求,优化了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室外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标准,提升居住空间消防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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