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正庭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1)朝天区不动产权第07116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正庭
2025 年 4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