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露尹因保管不善, 川(2024)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3006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露尹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