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有东因保管不善,将F028306/广国用(2011)字第房改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有东
2025 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