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郑井刚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122201937号、广国用(2015)第04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井刚
2025年 4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