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回复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函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6-27 分享: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广自然资函〔2024〕277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回复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1

建议的函

 

杨坤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电网项目建设、更好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我局坚决贯彻落实“1345”发展战略,以产业专班为抓手,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班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班长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并建立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机制,全力破解全市重大项目用地难题,确保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及时落地开工。二是我局于2023年会同市发改、经信、住建等9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印发《电网建设“十项”措施》,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建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月监测、季调度、年盘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电网建设有序有力高效推进。

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一是加强规划保障。为加快推进电力设施建设,我局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抓手,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制和约束作用,在编制完成的《广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对电力设施做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并全面对接《广元市“十四五”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广元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广元煤电500千伏送出工程等120余个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电力规划项目选址预留,为我市“强电网”建设提供坚实规划支撑。同时进一步优化市域电力设施布局,健全电力供应保障体系,规划构建以宝珠寺、紫兰坝、虎头寺、亭子口等水电为主、风光电为辅、天然气发电等火电托底保供的多元电源体系,保障区域用电安全及调峰能力。二是加强用地保障。对符合能源规划的电网项目,将根据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关系确定批次或单独选址报征方式。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明确占用林地草地批复属于技术服务系统容缺收件审查清单内容。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用地审批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我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地保障切实提高用地审批质效实施方案》,明确对已纳入国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项目、省级及以上督察整改项目、省委省政府督办的项目以及国防军事等其他重点调度的项目,市级“1+3+3”工业优势主导产业体系所涉重点产业项目、基金和国债项目,纳入市级用地审批“绿色通道”范围,在市级用地审批系统标注,提前开展线下审查,初步审查通过后再进入用地审批系统审查,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单位)“随到随审”。对涉及需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电网项目,我局将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衔接,着力推进用地审批。

三、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已出台《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门参与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通知》中已明确参与人员与参与方式、参与后的意见落实等内容,我局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参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研讨、书面征求意见、现场踏勘等。

感谢您长期以来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