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建节因保管不善,将广国用(2008)字第226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节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