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广房权证利字第C3660-1/2号、字第C3660-2/2号)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分享:
杨滨韩,秦茂胜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 广房权证利字第C3660-1/2号、字第C3660-2/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滨韩、秦茂胜
2025年 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