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曾志春、何磊)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5-06 分享: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曾志春、何磊 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0)朝天区不动产权第000061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志春、何磊

2026年5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