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停止使用行政处罚专用章的通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8-31 分享:

各县(区)自然资源分局(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广编发〔2024〕6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辖区和经开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工作,经局党组2025年第18次会议同意,现决定自2025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专用章(1)”等印章,具体情况如下:

1.停止使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专用章(1)

2.停止使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专用章(2)

3.停止使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专用章(3)

4.停止使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专用章(4)

特此通知。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