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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上午,剑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场镇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会商会,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以及公兴、杨村、东宝三个试点乡镇和下寺、普安、武连、开封、元山、公兴、鹤龄等七个重点乡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试点乡镇与重点乡镇分别汇报了辖区内自建房类型、个案数量及共性堵点问题,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税务局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围绕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违规超容处罚、税费缴纳等关键环节展开深入研讨。参会人员就土地性质确认、出让金收缴标准、规划核验及超占土地处罚等自然资源领域核心问题充分交流,共同探讨分类处置路径。
技术层面,会议首次提出针对测绘误差的量化处理标准。结合前期调研数据,针对普遍存在的实测土地面积与证载面积差异问题,会议初步明确:当土地面积误差在1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误差不超过30平方米时,可采用简易程序办理登记。这一创新举措既彰显了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也为基层实操提供了清晰依据。会议强调,政策执行需兼具力度与温度,既要严守法律底线,更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政策制定:一是摸排再深入、考量更全面,在全域摸排基础上,细致研究特殊情形的处置路径;二是标准再明确、政策更细化,科学划分处置时间段,精准匹配政策依据;三是方案再完善、谋划更严谨,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测算各类问题处置成本,合理制定缴费标准。
下一步,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将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全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稳妥有序解决,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