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川(2021)利州区不动产权第0121303号)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分享:
顾代玉 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利州区不动产权第01213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顾代玉
2024 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