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鲁建军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F字第072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鲁建军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