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瑶)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6 分享:

 


陈瑶2024030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拟将姚琰君、陈思德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川交商城21-1213商业服务用房(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C045469号、广国用(2010)字第7550号,建筑面积47.99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6.44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姚琰君50%、陈瑶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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