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廖丹)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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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廖丹于2024年02月0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买卖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拟将张映红、廖德发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社区滨江一号3栋1-6-5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川(2022)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6718号,建筑面积95.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44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廖丹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