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洪武)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05 分享:

 

 

赵洪武于2024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侯荣华、赵先惠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零八一集团力源电子公司A10-23-4-3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71700739号,广国用(2005)字第7288号,建筑面积78.40平方米,土地分摊16.22平方米)转移登记为赵洪武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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