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栋4-3-1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1 分享: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27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236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抵押权

510802009009GB00045F00020025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牡丹花园24-3-1

 

公告单位: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