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母金慧)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8 分享:
 

 

母金慧于202311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母瑞芬(36%)、母德全(32%)、谷建军(32%)名下按份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环城北路凤凰世纪城.御都11-15-1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建筑面积126.52㎡,土地分摊面积13.72),转移登记为母瑞芬、母金慧、谷建军按份共有,按份比例为:母瑞芬(36%)、母金慧(32%)、谷建军(32%)。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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