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德莲)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8 分享:
 

 

赵德莲于202311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拟将胡华贵、赵德莲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20厂)462-2-2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80403012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广国用(2015)字第10889号,建筑面积76.74平方米;土地面积16.17平方米)转移登记为赵德莲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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