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杨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分享: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30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将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杨春(身份证号:5108**********0023)张明(身份证号:5108**********0038)、张金金(身份证号:5108**********8808)继承的不动产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0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及时间: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9-8622050

联系人:王女士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张金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小中坝朝天时代广场4幢2-3号

510812100219GB

00011F00040042

房屋建筑面积:28.15平方米

土地使用面积:12.75平方米

商业服务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小中坝朝天时代广场4幢2-4

510812100219GB

00011F00040043

房屋建筑面积:28.01平方米

土地使用面积:12.68平方米

商业服务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小中坝朝天时代广场4幢2-5

510812100219GB

00011F00040044

房屋建筑面积:28.01平方米

土地使用面积:12.68平方米

商业服务

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