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绍祥、赵绍东)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3 分享:

 

 

赵绍祥、赵绍东于20231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赵德银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社区兴安路北侧城镇住宅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广国用(2000)字第0740,土地使用权面积167.13),转移登记为赵绍祥、赵绍东按份共有,按份比例为:赵绍祥50%、赵绍东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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