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龙)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2 分享:

赵龙于20231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买卖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马玉清、赵广德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高金·凤琴岚湾52-14-2号住房(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6862号,建筑面积82.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29平方米)转移登记为赵龙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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