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汪兴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2 分享:

 

 

汪兴才于2023103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买卖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李文国、汪贵成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社区10562-1-2号住房(不动产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090301094/广国用(2014)7402号,建筑面积73.6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15.58平方米)转移登记为汪兴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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