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春荣)
来源: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5 分享:
 

 

杨春荣于20239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买受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杨志齐、王金梅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106号(急救中心宿舍)11-2-4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7385号,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98平方米)转移登记为杨春荣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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