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唐丽蓉)
来源: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5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唐丽蓉因保管不善,将广国用(2010)第2613/广房权证城字第C041863不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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