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梁建华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2012080900088号、广国用(2012)字第3495号不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建华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