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贺国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5 分享:


贺国毅于202308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拟将贺光钦、马洪娟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小西街嘉陵街道办事处综合楼1-5-1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F027921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广国用(2013)字第5729号,建筑面积107.35平方米,土地面积20.47平方米)转移登记为贺国毅50%、马洪娟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38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