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1栋1-2-1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20 分享: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19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0)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728

广元市利州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02009012GB00004F00050013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绵谷路、滨河路城市花园三期11-2-1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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