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1栋1-13-4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03 分享: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18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抵押权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他证城字第201604060129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旺苍县支行

 

 

抵押权

510802008003GB00008F00100209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滨河北路东段澳门湾11-13-4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