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保管不善,将川(2020)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7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