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超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F020777号、广(房改)国用(1996)字第001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超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