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肯)
来源: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4 分享:

陈肯于20235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陈西康、吴桂玲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万缘办事处东方鹭岛AA31-14-1号住房一套(不动产权证号: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5959号,建筑面积109.1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90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吴桂玲、陈肯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及比例:吴桂玲50%、陈肯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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