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孔繁远)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2 分享:

孔繁远于20235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孔繁远、周爱玲名下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187号龙眼湾花园二期C9-6-4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C036205号,建筑面积91.94㎡,广国用(2009)第7418号,土地分摊面积40.64㎡),转移登记为孔繁远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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