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运秀)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2 分享:

 李运秀 20235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刘培钦、李运秀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城北职中宿舍11-1-1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25061号,广(房改)国用(2006)第0439号,建筑面积73.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4平方米)转移登记为李运秀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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