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朱茂林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C城字第C010444号、广国用(2004)字第03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茂林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