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朱学峰保管不善,将广国用(2006)字第33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学峰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