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胜云)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10 分享:

 

 

张胜云于20233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原王银书、张杞榆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橄榄园社区二组西铁生活小区93-401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建筑面积58.4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62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张胜云、张杞榆按份共有,共有比例:张杞榆75%、张胜云25%。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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