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何远强、刘素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03 分享: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8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预城字第2015102000079

何远强、刘素梅

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

510802009006GB00041F00010051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北侧东润花园11-16-4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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