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马骁、马红)
来源: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17 分享:
 

 

马骁、马红于 202321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孙祥华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汉寿雅居11-3-1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2424号,土地分摊面积10.67平方米、建筑面积125.57平方米)转移登记为马骁、马红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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