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易文华因保管不善,将广国用(2010)字第3805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446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易文华
2023年2 月9日